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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外不動產交易不再處於灰色地帶,內政部地政司昨發表聲明指出,房仲業者在從事國外不動產仲介業務時,應確實遵循國內相關法令規定,同時要求地方政府加強查核銷售海外不動產的房仲業務,違者最高可開罰2500萬元以保障消費者權益

海外投資規定

近年受政府打房影響,全台房市萎靡,許多民眾選擇「錢」進海外不動產。2009年信義房屋成立日本事業處,打響仲介業跨足海外第一砲後,業者透露,目前台灣已有近百家業者,從事仲介海外房地產投資。根據第一太平戴維斯統計,光是2014年,台灣赴海外投資不動產金額就高達740億元,其中一半是購買海外住宅。因為啃食海外大餅者眾,從事海外不動產仲介事業的人才,更是不斷流動。

不願具名的海外投資客表示,眾多海外不動產交易糾紛中,最常聽到就是價差,「在台灣跟仲介買是一個價錢、到當地打聽後又是一個價錢,價差3~4成都有。有人說有的仲介誇口,利潤沒有16%以上的物件不承接,根本就在坑殺懵懂的消費者。

有鑑於糾紛不斷,內政部地政司指出,房仲業者從事海外不動產仲介業務,應遵守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》《消費者保護法》《公平交易法》等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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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》規範房仲業者的重要責任,即包括不得收取差價;至於廣告不實,則可依《公平交易法》規定查處,最高可處2500萬元罰鍰

第一太平戴維斯副總經理邱奕平指出,如向來符合法規的仲介業者,應不用擔心政府介入嚴查。但邱奕平也認為,現在確實市場上有點亂,各家仲介能拿到的「貨源」也有差異,「消費者首先須慎選仲介,最好挑選有全球通路的業者,發生糾紛時至少可以透過台灣公司爭取權益。

全球時代機構董事主席柯昇沛表示,投資海外房地產現在是潮流、未來是常態,透過政府開始介入關心這個產業,產業結構才會被眾人弄清楚,未嘗不是好事。

政府針對這次嚴格規定,勢必會讓現在的海外投資環境,變得更安全更有保障,也避免了一些不肖業者,利用誇張的銷售手法來欺騙消費者,回歸到最本質的健康投資環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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